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撑作用,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请各单位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专项的具体申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市场前景好、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和规模效益的应用项目。本年度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1、热带花卉新技术、新成果的集成应用与示范推广。热带花卉优良品种推广、标准化育苗技术、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以及采收、保鲜、包装、贮藏等高效配套技术的研究和示范推广应用。优先支持带动农户发展花卉种植业的项目。
2、太阳能灭虫技术和产品等的应用和示范推广。
3、安全饮用水技术的应用与示范推广。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资格。凡在海南省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申报单位要具有相关研究积累,有稳定的科研队伍,能将科技成果进行示范推广服务。
2、项目条件。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熟先进适用,成果在相关产业领域具有重大推广价值。成果在项目实施期内,能实现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3、项目负责人资格。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两项且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4、项目实施年限。项目实施起止年限为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最长不超过3年。
三、项目经费
省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专项项目经费以单位自筹为主,省科技厅将择优支持部分引导经费。
四、申报材料
1、申报纸制材料一式三份,纸制材料必须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2、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和相关附件。《项目申报书》是项目论证和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单位必须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要求进行编写。
相关附件主要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近两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2)成果证明。
成果的证明材料:科技成果鉴定、成果登记、查新报告、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新药证书、标准以及省级以上科技项目验收证书等。
4、装订要求:按项目申报材料封面、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主要研发人员、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成果证明等顺序装订。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于2011年9月16日12:00前报送至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海南省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专项项目申报书.doc
科研部
201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