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暂时没有合适的档案接收单位,可以把档案寄给自己吗?
答:毕业生档案是绝对不能由本人或本人亲属查阅的,所以一定不要把毕业生档案转递给自己或自己的亲属。如果档案被转递到本人或本人亲属手中,无法确认档案是否被拆阅过,再次转递时接收单位可能会拒绝接收。
2、毕业生档案遗失了,能补办吗?
答:毕业生档案中有从中学到大学阶段的各项材料以及党团材料等,大部分材料只有唯一一份装入档案,无法补办。如果遗失,需要联系本人各个阶段所在学校补办证明,且由于很多材料无法补办,会给以后就业、政审等档案利用造成很大麻烦。
3、我的档案可以一直留在学校吗?
答:有的毕业生同学准备再次考研,有的因为工作单位是私企无法接收人事档案,有的出国深造,还有的暂未明确就业单位,上述情况的毕业生同学都应尽快将档案转出。
首先,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不是真正发挥作用“人事档案”,如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
其次,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无法提供政审利用,无法缴纳社会保险,将来也无法计算成为工龄,从而影响养老金的数额计算。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未明确工作或准备“二战”考研的毕业生同学在毕业当年先把档案迁回原籍档案保管部门,之后再根据需要迁转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