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
关于开展新一轮兼职研究人员聘用的通知
(琼人医[2020]01号)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按照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规范各基地兼职研究人员管理的有关要求以及《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科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基地特面向全国开展新一轮兼职研究人员聘用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人文医学研究事业。
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3.从事人文医学(卫生法学、生命/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及相关学科)教学及科研工作。
4.符合法律关于科研机构兼职人员条件的基本规定。
(二)科研条件
近3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人文医学相关论文2篇以上,在CSSCI期刊上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或完成10万字以上人文医学相关的学术专著1部,或合著、参编相关学术著作或者教材2部以上(每部著作或教材不少于5万字)。
二、申报程序
1.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需要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各1份。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一致。
所有申报人员,将以上申请条件中各项电子材料(职称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须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发表论文和著作或教材,均需提供封皮和封底以及目录。论文还须提交原文全文电子件,著作和教材需要提供版权页以及体现个人参与撰写部分的电子版)扫描成PDF文档,以及单独撰写包括联系方式、个人信息在内的个人简介1份,一并压缩打包(文件名为:姓名+单位)发送到1724319366@qq.com邮箱。
纸质材料,送达至海南省海口市学院路mg4355线路检测官网1教北楼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二楼会议室。
2.提交时间
电子材料须于2020年2月1日前提交。
纸质材料须于2020年2月17日前提交。
逾期不予受理。
3.公布聘任结果
申请人员按照以上要求提交材料后,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人员申报材料予以审核,符合我基地兼职研究人员聘任条件的,将予以颁发聘任证书。
兼职研究人员聘任时间以聘书所载时间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一)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原所有兼职研究人员不在聘用。原兼职研究人员如希望继续成为我基地兼职研究人员,须按照以上要求重新申请。
(二)我基地兼职研究人员实施“能上能下”淘汰制,对聘期内,达不到相关要求的不再续聘。
(三)不属于我基地专职或兼职研究人员,不得申报“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重点研究基地课题”,以及我基地指定的其他相关课题。
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