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琼教师〔2023〕4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现将通知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基本条件与具体指标,因地制宜地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做好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工作。
二、指标分配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按1个推荐名额向海南省教育厅进行申报。
三、基本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强国建设为目标,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重点,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创建指标见附件1)。
四、推荐程序
推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各二级单位积极参与此次推荐活动,严格按照推荐范围和条件,逐级严格把关,好中选优推荐。推荐团队需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二)推荐单位对申报团队进行资格初审,进行综合评议,并从中推选出1个教师团队报学校教师工作部,没有合适团队可不推荐。
五、奖励措施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对已认定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团队建设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
学校要结合现有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积极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通过认定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给予重点支持。
六、申报要求
凡有意向进行申请的教师团队,请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材料准备,确保材料质量,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和《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3),连同二级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报告等纸质申报材料(1式5份),报送到教师工作部,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稿(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扫描版)发送到电子邮箱:hyrsc@hainmc.edu.cn。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七、复查考评
已认定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要加强团队建设,努力营造积极奋进的良好氛围。强化经验交流、提高业务能力、注重优势互补、不断激发活力,形成团队可持续发展机制。
已认定的团队所在单位应加强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常态化管理,优化考评方法,形成长效机制,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教育部报送年度团队建设的典型经验、重要进展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教育部将通过实地抽查,围绕建设指标体系的五个方面对已认定的团队适时进行复查和考评。复查结果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标准的,将取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资格并摘牌。
联系人:黄苗苗,秦燕 联系电话:66893139
附件: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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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