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二级单位审查考核,拟同意原安评中心刘莹同志从海南省药物研究与开发科技园调动至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
监督部门及电话:
人事处:66968352
纪检监察处:66895156
人事处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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