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系)、室(中心),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力资源精细化管理,明确各级责权,经研究,从2014年4月1日起,我部将不再受理我校教职工以个人名义提交的涉及个人诉求的各类文书材料。今后,凡涉及个人事务申请,须经二级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后,才能送交我部。
申请程序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个人向所属二级单位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明确相关事项;
二、二级单位或部门接到个人申请后,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对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根据职责权限提出拟办意见(涉及《mg4355线路检测官网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议事范围的,还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三、二级单位或部门上报的材料须党(政)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送;
四、送到我部的文书材料包括:
1.二级单位或部门公文报告(请示);
2.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或纪要复印件;
3.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复印件;
4.若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还需附上相关部门的明确意见。
组织人事部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