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实验室: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学校实验室安全委员会现定于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4日开展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逐条检查。并于2024年5月28日前提交附表1.1、1.2和1.3,发送至邮箱hy0109008@hainmc.edu.cn。 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附件2)等文件要求逐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