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TALENT RECRUITMENT

mg4355线路检测官网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实施办法

2012-02-23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2-02-23

为了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努力把我校建成具有现代水准而又特色鲜明的医科大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才引进程序,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加大引进国内外优 秀人才力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在学校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的指导下,人才引进工作应优先保证学校重点发展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建设需要,兼顾其他学科。重点引进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或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学科建设和科研急需且有发展潜力的人才。

  第二条 采取积极宣传,广纳贤才,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分类管理,分期实施,重点突出,动态考核等措施,积极为人才引进和管理创造良好条件。

  第三条 根据按需引进、注重能力、水平和素养的原则,各部门必须对拟引进的人才进行深入考察、严格考核,严把综合素质关,确保人才引进质量。

  第四条 采取措施加大学术、学科创新团队的引进力度。

第二章 优秀人才的分类

  第五条 为适应学科发展需要,原则上根据下述标准将引进人才分为六个类别:

  A类: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很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境)外国家级院士。

B类: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很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对本学科建设和发展有创新性构想,在本研究领域取得国(境)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优良的团结协作精神及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具备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或超过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当选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

(2)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

(3)入选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者。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5)“863”、“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6)国家三大奖二等奖以上第一获奖人。

(7)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

(8)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nce》和《Nature》杂志上发表论文1篇。

(9)国(境)内外知名学者,多年从事某领域研究,已形成特色研究体系,取得国(境)内外同行公认具有世界领先成就(要求能提供具有说服力的材料)。

  C类: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有突出学术成就,具有优良的团结协作精神及较强的组织能力,可担任本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或具备D类条件中的四项以上(含)者:

  (1)近五年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以上(含);或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两项(至少有一项国家级项目)以上下列项目: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重大项目子课题、重点项目;②国际合作项目;③教育部重点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④省部级重点项目;⑤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⑦国防预研项目;或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和两项以上(含)省部级科研项目。

  (2)近五年主持并承担进款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横向合作项目(需出据相关原始证明材料或复印件)。

  (3)近五年科技成果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获得过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前两名)或省部级一等奖(第一名)或获得中国青年科技奖。

  (4)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境)外正式出版的刊物或国内正式期刊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被SCI、EI、ISTP、A&HCI、CSSCI收录15篇以上(含)或被SSCI收录论文8篇以上(含)。

  (5)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境)外正式出版的刊物或国内正式期刊发表论文SCI影响因子总点数为15以上;或发表论文SSCI影响因子总点数为8以上。

  (6)以第一作者在国(境)外正式出版的刊物或国内正式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经SCI、EI、SSCI检索,单篇被其他人引用15次以上。

  (7)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第一、二层次人选或国家级人选;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获得者。

  (8)近五年正式出版国(境)内外同行专家公认有重要影响(要求能提供具有说服力且同行专家认可的材料)的个人学术专著1部以上。

  D类: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内有优秀学术成果,具有独立、明确的研究方向,在学术界已具有一定影响力,有很好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具备C类条件中的一项或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或具备E类条件中的三项以上(含)者:

(1)近五年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获得过国家级三大奖二等奖以上(前三名)或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第一名)。

(2)近五年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项目1项或两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含)。

(3)近五年主持并承担进款总额在150万元以上的横向合作项目(需出据相关原始证明材料或复印件)。

(4)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境)外正式出版的刊物或国内正式期刊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被SCI、EI、ISTP、CSSCI、A&HCI收录10篇以上(含)或被SSCI收录论文6篇以上(含)。

(5)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境)外正式出版的刊物或国内正式期刊发表论文SCI影响因子总点数为10以上;或发表论文SSCI影响因子总点数为6以上。

(6)以第一作者在国(境)外正式出版的刊物或国内正式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经SCI、EI、SSCI检索,单篇被其他人引用10次以上。

(7)近五年作为第一著者出版过被国(境)内外同行专家公认有影响的学术专著1部以上。

(8)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在职学位提升项目、高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进修项目、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获得者。

(9)近五年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E类:研究方向属于国内前沿,具有博士学位,有很好的发展潜力,能在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具备D类人才条件中的一项或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者:

(1)近五年获得过国家级三大奖二等奖以上有获奖证书;或获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有获奖证书;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前三名,或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前两名,并持有个人获奖证书。

(2)近五年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境)外正式出版的刊物或国内正式期刊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经有关机构检索被SCI、EI、ISTP、CSSCI、A&HCI收录6篇以上(含)或被SSCI收录论文4篇以上(含)。

(4)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境)外正式出版的刊物或国内正式期刊发表论文经有关机构检索SCI影响因子总点数为6以上;或发表论文SSCI影响因子总点数为3以上。

(5)以第一作者在国(境)外正式出版的刊物或国内正式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经SCI、EI、SSCI检索,单篇被其他人引用6次以上。

(6)省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与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

(7)近五年主持并承担进款总额在60万元以上的横向合作项目(需出据相关原始证明材料或复印件)。

  F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在本学科领域内有独到的学术思想,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具备E类人才条件中的一项。

第三章 人才引进程序

  第六条 各院、部(系)在每年6月前,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制定下一学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报校组织人事部备案。

  第七条 学校组织人事部根据学科发展及学校工作的需要,拟定招聘计划,向国(境)内外公布。

  第八条 优秀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1.应聘者填写《mg4355线路检测官网优秀人才引进申请表》,同时以邮寄或E-mail方式向组织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2.各院、部(系)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了解应聘者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提出审查推荐意见,报送学校组织人事部。

  3.科研部、研究生部、教务部、图书馆等相关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核定业绩并提出评价建议意见,报学校组织人事部。

  4.校组织人事部根据相关建议意见,提出初步聘任意见(含对应聘人员类别及待遇的初步确定)。

5.对初步确定的A~E类(含E类)拟引进人才,由组织人事部邀请专家或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专家小组,通过学术讲座和现场答辩等形式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进行评议确认;对初步确定的F类拟引进人才,由二级院、部(系)组织相关部门、校内专家组成学科评议组通过学术讲座和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评议确认。

  6.组织人事部将评议通过的拟引进人才及引进方案报学校审批通过。

第四章 引进人才的待遇及管理

  第九条 学校对引进的A~F类人才在保障性住房、租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配套费等方面提供优惠待遇,具体办法及标准如下:

  1.引进人才的安家费发放标准详见附件2。

  2.引进人才在校外租房者,学校按有关规定每月给予一定补贴,发放标准详见附件3。

  3.引进人才可按所属类别(A~E类)参加学校人才引进留房分配,分配办法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科研启动配套费按照《mg4355线路检测官网优秀人才引进待遇标准》执行,由科研部负责具体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条 引进人才的配偶和子女安置办法:

  1.学校按海南省相关规定,积极协助办理引进的人才将配偶及子女户口迁入手续。

  2.如需学校解决工作的A、B、C类人才的配偶,学校可根据个人情况积极协助解决。

  3.D类人才的配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校向缺岗部门推荐,按双向选择的原则解决配偶工作:

(1)具有硕士(非全日制硕士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或博士学位;

(2)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3)专业符合学校招聘要求。

  4.E类人才的配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校向缺岗部门推荐,按双向选择的原则解决配偶工作:

(1)具有硕士(全日制)或博士学位;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3)专业符合学校招聘要求。

5.F类人才配偶的工作问题学校原则上不予解决。

  6.对符合以上安置条件的引进人才配偶,由组织人事部根据部门工作需要、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指令性安置;对不符合安置条件或暂时无法安排合适岗位的C~E类引进人才的配偶,实行聘用制。

7.对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问题,由学校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第十一条 引进人才可享受报销三次单程来校路费。

  第十二条 引进的人才需将本人人事关系、组织关系及档案转至学校。

第十三条 全职在校工作,享受学校优惠引进条件的人才服务期为五年,在服务期内违约,如服务期未满调出、未履行相应的职责(因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的)、出国期满未按时回校工作等,均按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规定办理。配偶如系学校照顾安排工作,本人要求调出时,其配偶一并调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人才引进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人才引进工作对学校发展的重要性及紧迫性,积极主动地配合支持学校人才引进工作,积极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充实学校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队伍。

  第十五条 各院、部(系)应把人才引进工作列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各职能部门须积极配合,做好人才引进的服务工作,努力营造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和充分发挥人才积极性的良好氛围。

  第十六条 组织人事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各院、部(系)对引进的人才进行跟踪服务,及时发现并协助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总结人才引进工作经验。

  第十七条 学校将每年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总结,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之一,对人才引进不力和对引进人才不重视,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及个人,学校将给予批评。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专门奖项,奖励在人才引进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的部门和个人。

  第十九条 附属医院按照本办法出台相应政策加强人才引进工作。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由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1:应聘者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2:mg4355线路检测官网优秀人才引进待遇标准

附件3:mg4355线路检测官网优秀人才引进租房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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