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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海南省社会发展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1-08-29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1-08-29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惠民作用,引领支撑海南国际旅游岛可持续发展,2012年省科技厅将继续实施一批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现开始征集2012年度海南省社会发展科技专项资金项目需求。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要求认真组织申报。为做好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择优支持具备一定产业基础、技术创新水平较强、产学研结合、带动作用大、产业化前景良好的项目,以及对支持领域获得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进行配套。
  二、支持范围
  1、旅游领域
  支持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及低碳等先进技术在旅游产业中的集成示范;以本地资源为原料,技术创新型生态保健品、化妆品、工艺品及文化艺术产品等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
  2、资源与环境领域
  支持符合我省地理气候条件特点的环境污染监测及治理、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清洁能源技术、高效节能减排技术、绿色建筑、低碳经济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
  3、海洋领域
  支持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海洋污染监测与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及示范、海水综合利用、海洋工程关键技术及配套设备研究与集成应用。
  4、人口健康领域
  支持我省区域内重大传染病、常见、多发疾病防治技术,中医医疗保健技术研究及应用。
  三、申报要求
  1、专项资金面向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承担单位须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备完成项目任务的条件。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若有两项以上(含两项)项目到期未进行验收,原则上不予受理。
  3、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鼓励申报单位与行业领先的企业或科研单位进行合作开发。联合申报需在申报书中详细说明各方任务分工,并附共同申报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责权。
  4、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为20122月,年限不超过两年。
  5、项目经费以单位自筹、银行贷款和地方(部门)支持为主,省科技厅将择优支持部分引导经费。原则上单个重大项目支持50-100万元,一般项目20-5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以A4纸、宋体或仿宋字体打印,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申报材料按封面、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主要研发人员、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表、项目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关附件顺序装订。
  五、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9191200前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海南省社会发展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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