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管理服务 >> 团委

(一)工作项目

1. 在学院书记、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全院教师做好教学、科研管理各环节工作。

2. 协助分管院长进行教改及科研相关活动。

3. 紧密联系校教务处、研究生处,上传下达,督促教研室完成所有教学相关任务。

4. 统筹安排学生学术活动及参加各种人才培养活动。

5. 做好相关教学及科研档案的整理及保存工作。

6. 及时传达学校科技处相关科研信息,负责科研申报。

7. 负责护理学科与专业建设工作,配合完成各项评估与认证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概述

1. 在学院书记、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各项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招生、师生互选、课程教学安排、中期学业审核、论文答辩等基本环节的各项教务管理工作。

2. 根据教务处、研究生处的教学计划,按教学大纲要求督促教研室编排课程,于开学前半月交教研室主任审核并发至任课教师,并按时间上交教务部。

3. 协助教学院长组织教师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及讲稿,协同主任安排好预讲,认真研究教学法,做好教学改革工作。

4. 配合院级督导定期进行检查性听课,组织学生座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 执行国家学位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6. 协助学校教务处、研究生处,组织本院各学科(专业)学位授予权申请的材料准备工作。

7. 负责指导教师遴选(包括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申报材料的整理。

8. 对科技处所下发的文件及时向院内老师传达,以及负责科研项目申报、初审和报送等。协助分管科研院长做好教科研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9. 负责学科、专业评估、申报时材料的填写、汇总等工作及学科、专业管理日常事务。

10. 做好国际化护理本科及研究生办学教学管理、学生培养工作。

11. 做好基本教学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标准

1. 保证本职工作符合职责要求,并如期按规定完成学校下达的各种目标任务。

2. 能较好地统筹协调各个方面的工作,及时把握工作动态,抓住重点,督查督办。

3. 廉洁、团结、协作,正确有效行使自己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