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书写入党申请书?
书写入党申请书没有固定的格式,但一般应有以下基本内容:
⑴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⑵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
⑶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入党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书写。如因文化程度不高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书写的,可由本人口述,请别人代写,但要说明不能亲自书写的原因,经申请人签名盖章后交党组织。
2、入党积极分子可参加党内哪些活动?
入党积极分子是指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对象统一称为入党积极分子。为了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加强对他们的教育,促其成长,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党内活动,如听党课,列席参加接受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党内有关的政治学习,义务劳动等。
3、外支部的党员能否当入党介绍人?
答:入党介绍人原则上应由同一支部的党员担任。这是考虑到同一支部的党员对申请入党人的情况比较清楚,便于对申请入党人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如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也可以请外支部的党员当入党介绍人,由他在支部大会上介绍申请入党人的有关情况,表达对被介绍入党人的意见,但在表决时,该党员不能参加表决。
4、党员行为规范有哪些?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增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忠诚党的事业。
三、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按时交纳党费,经常向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锐意进取,争先创优。
五、模范地遵纪守法,执行党的决议和各项规章制度。
六、积极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同各种腐败分子做斗争。
七、坚持党性原则,廉洁奉公,率先垂范。
八、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九、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争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模范。
十、牢记党的宗旨,联系群众,经常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群众排忧解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5、预备党员转正程序有哪些?
(1)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报上级党委审批
6、如何书写转正申请书?
入党转正申请书,或入党转正申请报告,是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由本人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材料。入党转正申请书是党组织及时讨论预备党员是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依据之一,也是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必备手续之一。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后,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根据本人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对转正的态度,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对预备期满本人没有提出转正申请的,一般不予讨论;特殊情况应查明原因,酌情处理。
预备党员的入党转正申请,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标题:一般为“转正申请书”,居中书写。
2、称谓:一般为“敬爱的党组织”或“党支部”第二行顶格书写。
3、正文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本人简况写明自己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时间及预备期满的时间。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要写明什么时间被延长的,到什么时间延长期满以及延长预备期的原因,并向党组织请求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2)本人预备期的表现情况。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这是转正申请的主体部分。这部分应该写得全面、具体、详细。首先,从总的方面写自己入党后,在党组织的教育下,在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党性锻炼、解决思想入党问题等方面所取得的收获。其次,写明自已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再次,对自己入党时存在的缺点,现在克服改正得如何,还存在哪些不足要实事求是地写出来。尤其是延长预备期的要重点说明延长期间的缺点问题、改正程度。
(3)写明今后的努力方向。应该针对自己的缺点来写、最好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4)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如果本人在入党时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而没有向党组织说明的,或在预备期发生了应该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党组织说清楚,以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考虑能否按期转正。
7、什么是党员的党籍党龄,如何计算党龄?
党龄,是指成为正式党员的年数。党龄表示一个党员在党内生活和工作的实际经历。因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主要是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像正式党员一样参与党内事务。所以,只有正式党员才计算党龄,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不算党龄。
(1)关于党龄的计算,党章规定:"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2)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其党龄从延长预备期满后被批准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3)受留党查看处分的党员,在他们恢复党员权利后,留党查看期间的党龄连续计算。
(4)被错误地开除党籍,落实政策后又恢复了党籍的党员,其党龄应连续计算。
(5)被开除党籍、劝退出党、自愿退党和自行脱党的人重新入党后,其党龄从重新入党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以前一段的党龄不能计算在内。
党籍,是指党员资格,是党员履行入党手续后,从组织上得到承认的依据。就是说,一个同志被批准入了党,取得了预备党员资格就算有了党籍。
党籍和党龄是有区别的,党员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取得了党籍;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后才有党龄。
8、党小组讨论问题能不能表决?
党小组讨论问题能不能表决,要根据所讨论问题的内容来确定。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党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而不能代替党支部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形成决议,所以讨论研究的问题一般不进行表决。对有关支部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如讨论接收新党员、给党员纪律处分等,虽然也在党小组会上讨论,提出初步意见,但这种意见无论同意与否,都只能由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对于党小组范围内的工作,必要的话,在党小组讨论后也可以进行表决。
9、增补支部委员有哪些相关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于各种原因出现缺额时,可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补选,不得由上级党组织指派。进行补选的具体程序为:一、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增补委员候选人条件,酝酿提名的方法。二、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也可由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出增补委员候选人的建议名单供全体党员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增补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三、对增补委员候选人进行必要的考察,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四、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增补委员候选人酝酿产生的情况,经大会讨论通过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五、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10、党徽党旗的使用范围有哪些,使用时应注意什么?
党徽的使用范围是:(1)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组的印章(印模)中间应当刻有党徽图案;(2)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应当悬挂党徽,并在党徽两侧各布五星红旗;(3)党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上,可以印党徽图案;(4)党内出版物上可以印党徽图案。除上述情况外,使用党徽及其图案需经县级和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组织部批准。
党旗的作用范围是:(1)召开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2)党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党日活动;(3)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会议室,可以悬挂党旗。按照国旗法的规定,应升挂国旗的场所,一般不同时悬挂党旗。悬挂的党徽党旗,应当置于显著位置。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应当严肃、庄重。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徽党旗。党徽党旗不得用作商标广告。由于每个党组织都要开展党内活动,因此,全党各级组织都应当配备、使用规范的党旗,以增强党内生活的严肃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凡是需要召开党代会的组织,一般应当配备、使用规范的党徽。
11、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对党组织有哪些要求?
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党委组织部在开具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 必须使用统一的介绍信样式。 介绍信上必须注意党员的具体去向、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以及最后一次交纳党费的月份。 集体转移党的组织关系,应附党员花名册。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处应 加盖骑缝章,统一编号,并注明介绍信的有效期限。 有效 期限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12、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 对党员有哪些基本的要求?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要由本人亲自办理或由党组织派人办理手续,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党员在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也可以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通信传递。党员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 到所去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就自行作废。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13、地方党员组织关系相关接转办法有哪些?
党员管理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党员管理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做好党员管理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转接权限。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可在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市直属各单位党(工)委及各高校党委可在全省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及县级直属各单位党(工)委可在全市范围内直接转接组织关系。
二、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大中专学生党员毕业后,所分配的单位无党组织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应和人事档案一起转到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
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丢失的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接转单位在接转达时,要对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四、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的处理。党员自带党员组织关系的,应及时转移。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现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自理如系经办人员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证明信)的单位另行补转。各级党组织要本着对党员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党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应接收的党员组织关系。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可根据党组织关系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属党工委组织人事处(政治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