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前言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是学校进行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建设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和组织者。在新的形势下,中央纪委明确提出了“转作风、转职能、转方式”的工作要求,为纪检监察机关指明了工作方向。作为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实施中央纪委的“三转”工作要求,推动高校反腐斗争和廉政工作的深入开展是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当前面临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并有着重要的意义。
1.推进“三转”工作必要性
为了更好的落实赋予纪委新的工作职责,各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就必须纠正过去一些因认识不到位而出现的错位、越位、缺位等工作问题,更好的承担监督责任,发挥好党内监督的作用。同时这也是提高党风建设的必由之路。各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深入开展“三转”工作,这既是全党贯彻落实要求的重要一部分,同时也是高校开展反腐斗争,加强党风建设的一项关键举措,对全党“三转”工作任务的实现、高校各项功能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
2.推进“三转”工作存在问题
目前,全面开展“三转”工作是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这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转变思想观念,回归本质,明确监督职责。但在传统工作模式和思维惯性的影响下,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三转”工作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2.1 工作队伍薄弱
当前,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普遍存在着人员较少、内设结构单一的问题。在纪委监察处,除纪委书记外工作人员只有一到三人,总人数不过五人,有的高校审计处、监察处和纪委的领导由一人兼任,总人数不过三人。在这种情况下,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任务都比较困难,更何况是新形势下的“三转”工作任务。此外,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办条件的保障工作方面也是十分薄弱。根据“三转”的工作要求,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需要整合原有的内设机构,充实执纪人员队伍,将力量集中于执纪监督上来,这是个有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2.2 思想认识不足
全面开展“三转”工作,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既受监督责任影响又受主体责任影响。一方面,对中央纪委提出的“三转”工作要求和自身思想认识的不足,不会转或不想转。有少数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人员在错误的权力观、政绩观的影响下,思想错位,片面认为“有为才有位”,担心专设纪检监督职责,放弃一些原先参与的“中心”工作会削弱自己的权力,从而被边缘化。有的高校纪检监察领导对中央纪委的新要求把握不稳,仍持观望心态。另一方面,对党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到位。有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三转”工作的要求认识不到位,在工作上不能做到专司其职,管好该管的事,这将势必导致纪检监察权威的削弱和工作效率的降低。
2.3 职责定位不明确
职责定位的不明确是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存在的重要问题。纪检监察部门机构管理和设置混乱,审计处、监察处、纪委多种机构组合,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不相符,纪检应当承担哪些职责,不该管理哪些事物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规定,在实践中各高校方式不一,往往疲于应付,开展各项实践工作效果参差不齐。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范围不断延伸,参与的各项事务日益增多,甚至出现一些“种别家的田”、“荒自家的地”的尴尬局面,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的错位、缺位、越位问题普遍突出,严重削弱了执纪监督的主要业务职责。
3.解决对策
3.1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合理配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解决“一人多职”的问题,做到专职专用,这样才能集中精力和时间来落实“三转”工作。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一方面把好进口,选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的人才加入队伍;另一方面要把好使用关口,在工作中加强对纪检人员的培养,为深化落实“三转”提供人员基础。
3.2 提高思想认识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与中央纪委的工作决策和要求保持思想上的一致,切实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思想认识不足的重要问题,明确监督和被监督关系,巩固纪检监察部门职责的思想基础。在现实工作中做到精准发力、同向共振,努力实现双赢效果,真正从思想意识上、行动上贯彻落实“三转”工作的开展,实现纪委监察部门工作职能的有效转变。
3.3 明晰职责定位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应该积极寻求符合本校现实情况的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和设置模式,在上级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找准定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效避免审计处、监察处、纪委三部门之间无章可循、分分合合,同时有效解决工作人员编制的不均衡、管理设置和岗位职责不相符等问题,在工作中紧扣“三转”工作重点,提高纪检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4.结语
总之,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明确认识“三转”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更好的履行执纪监督义务,响应号召,积极推动“三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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