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医 学 院
关于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训及标书
修改点评工作方案
为提高中医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的成功率,响应学校科研部的相应号召,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1. 2017年12月26日,成立中医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组
a) 负责人:谢毅强 王家辉
b) 秘书:刘洪波
c) 成 员:所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标人员
d) 2017年12月26日——2018年03月10日,确定撰写国家自然基金标书人员,鼓励博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以上及获得过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但未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人员积极申报。人员有:刘茜、戚秀杰、范英丽、孙涛、彭丹凤、刘洪波、谢蓉、李芳、袁勇、钟军华、黄秀锦、邹蓓蕾等同志。督促立题、查阅文献等工作,并定于01月15日前形成初稿,01月30日前形成二稿,组织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训及标书修改点评指导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点评。
2. 2017年12月27日——2018年01月15日,定期督促检查标书撰写情况,形成初稿后在中医学院内进行初审。组织中医学院博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以上及获得过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但未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教师,参加我院已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教师讲述标书撰写过程及相关讲座2次以上。
3. 2018年01月15日——2018年01月30日,修改后上交二稿,按照一对一分配方案,进行一对一点评修改。
4. 2018年02月01日邀请校外医学专家对标书进行网络点评修改
计划每份标书发给4位中医专家进行函审,给出具体意见对于申报人进行指导。
5. 邀请2位校外专家对标书进行现场点评修改
计划邀请2位校外中医学专家到校通过审阅、交流,对标书进行现场点评修改,之后给出具体意见对于申报人进行指导。
6. 相关奖惩措施
博士或副高以上未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员未撰写合格标书(由申报工作组审核)者,取消年底评优资格,其他教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先评优。
此方案解释权由中医学院院长办公会负责。
中医学院(盖章)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
关于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训及标书
修改点评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1、2017年12月26日——2018年01月15日,组织中医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训及标书修改点评指导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点评
评审费:专家数(9)×400元=3600元
2、2018年01月15日——2018年01月30日,按照一对一分配方案,进行一对一点评修改
评审费:标书份数10×3×200元=6000元
3、邀请校外评审专家对标书进行网络点评修改
评审费:标书份数10×3×1000元=30000元
4、邀请2位校外中医学专家对标书进行现场点评修改
交通费:4500元/人×2=9000元
食宿: 1500元/人×2=3000元
劳务费:4000元/人×2=8000元
5.参与标书撰写,并通过中医学院院内专家评审的,奖励500元,并作为年度评优的考核指标。中标者,奖励2000元。
中医学院(盖章)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