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通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已经在册学员(系统显示资格审核已通过学员)准备交纳学费,收费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现通知收取每生第一年学费12000元。
考生若为本校职工,收费标准将参照校内标准收取,请海医附院、农垦医院及其他校编职工分别在附属医院人事科、农垦医院人事科及学校人事部门开具本院在职证明;若在我校附属医院进行规范化培训的考生请到附院或农垦医院相应部门开具本校规培证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4月25日下午15:00-17:00交至研究生院审核并签字。
缴费时间及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大家互相转告本通知并于近期关注本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