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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8    浏览次数:

各相关教学单位、各学生班级: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研究生补考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23-2024学年第学期研究生理论及实验课程考试不及格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因考试作弊或者旷考、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如因课程平时成绩不合格)、缓考无补考机会的学生不准参加补考。

二、考试时间

课程补考须在第6周前(41日前)结束。具体补考时间、地点由课程负责教师与参加补考的研究生协商后经各学院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考试方式

本次补考试题题型和题量与期末考试相同。

四、监考工作

本次考试课程补考的监考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统筹安排(要求:补考课程的教研室出一名专业监考教师,二级学院出一名行政监考老师),协调委派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补考完成后考试监考表送研究生处培养科存档。

五、成绩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考后一周内(48号前),完成补考试卷的批阅及成绩报送,410号前将补考成绩录入研究生成绩管理系统并发布。纸质版成绩 (需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由各二级教学单位收齐盖章后送交研究生处培养科。

六、其它事宜

学生凭学生证或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校园一卡通缺相片不得使用),无任何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联系方式

老师  13945934857

地址:崇真楼(研究生楼)508室


附件: 2023-2024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补考科目及学生名单






                                         mg4355线路检测官网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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