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确保实事求是反映毕业生就业去向,现将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举报投诉电话、邮箱公布如下:
监督举报电话:0898-66976090
监督举报邮箱:1335704884@qq.com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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