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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实验室II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26   编辑:医学院科学实验中心          浏览次数:

通用实验室II管理规章制度

通用实验室II是小型多功能实验室,内部存放了大型仪器离心机的相关配件及冰箱等,进出实验室需获得科学实验中心老师的允许。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研究生和客座人员,在遵循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请务必遵守以下规定:

1、需要使用该实验室仪器或者相关配件,或需要在实验室内操作,需要获得中心老师的允许。

2、依据具体情况,在冰箱中按指定位置存放物品,并及时清理。实验结束后无保存价值的样品及时处理。

3、实验仪器设备,请勿随意移动。相关配件使用完毕要清理干净并放回原位。严格按照各设备的使用说明正确操作,并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4、此实验室不允许进行有毒、有害、有强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的相关操作。配制或使用有挥发性溶液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5、产生的工作废液,应回收在指定的位置。

6、实验完毕清理杂物,清洁台面, 清扫地面,物品归类还原,以方便他人或下次使用,需要消毒处理的物品应及时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7、使用该实验室应注意节约用水,尤其是在停水的情况,禁止打开水龙头。

8、节约用电,不允许私自接、拉电线,不允许在实验室充电。实验室结束关闭实验室电源。

9、实验结束后,检查一遍室内卫生,最好登记,随手关闭门窗。

10、切记,不可使用戴手套的手触碰门窗,水电等公共设施,以防止交叉污染。

科学实验中心

二零一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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