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多媒体教室监控室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多媒体教室监控信息;发现多媒体教室设备事故、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相关教室管理员,如发现火灾、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等恶性事件等,第一时间通知保卫处值班人员,并即时报告中心主任和分管领导。
二、爱护和管理好各项设备,早班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监控室内的所有设备设施非工作人员严禁动用;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维修,做好记录,重大故障或不能及时修复的故障要做好应急处理,并及时向中心分管领导报告。
三、严禁在监控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报、打私人电话、玩游戏、听音乐等;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
四、非监控室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或录像,必须经中心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五、保持监控室干净整洁,禁止带零食进入室内,监控室内不准吸烟,乱丢纸宵杂物以及大声喧哗,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六、必须保障通信联络畅通。
七、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八、必须严守秘密。未经学校或中心领导许可,不得拷贝监控录像或在非工作场所谈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九、本规定从2017年11月28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