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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验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发布日期:2022-03-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生实验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应遵守实验室规则,精心进行实验操作,爱护国家财产,凡违反实验室规则和实验操作规程而造成设备和器材损坏者应进行赔偿。

二、学生在做实验过程中所造成的设备损坏和器材损失均应由实验指导教师进行登记。根据《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第七章的有关规定进行计价,再根据学生在实验过程中损坏仪器的责任情况要求赔偿。将赔偿金交给实验室主管人员,并按损坏的器材规格、型号领取新的补充。在该项课程的实验结束后由实验室汇总后送科研设备处。

三、学生在实验中由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贵重仪器设备损坏而超出学生赔偿能力者,上报学校领导讨论研究,根据责任性质作出相应的处分。

四、学生偷窃实验器材一经发现,除收回所窃器材外,还处予该器材的 100%价值赔偿。如该器材已由于偷窃而丢失或损坏者,处予该器材价值 200%的罚款。

五、若发生责任事故,凡属于几个人共同负责的,根据各人的责任大小和认识表现分别给予适当的批评和处分,分担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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