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的计划与购置
1.每学年两次编制物品购置计划,一般五月份编制年度计划,十一月份编制年度补充计划。
2.编制计划由专人负责,根据本学期承担的工作任务需求填报物品购置计划表,防止物品过量购入造成积压、浪费。
3.物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中发现问题应根据有关情况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换或赔补手续。对贵重、稀缺和进口物品,使用单位应指派有经验的人员协助保管人员进行验收。物品报废的管理
1.物品报废的原则
①物品已经失去使用价值,残值部分已无法再做它用。
②按规定超过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
③自然耗损或磨损的物品提前报废。
2.物品报废处理办法
①各类物品报废时,由实验室填写报废物品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主任签字,按季度上报科研设备处。
②报废物品必须在申请表上详细说明理由。
③已办理过赔偿手续的应在季度报表中注明。
④报废的各类物品随表一起交回,以便核销。
⑤办理完各类物品报废手续,物品管理人员必须随时下帐,做好各项登记工作。
⑥对帐面差错物品、丢失或较贵重的物品的报废,必须追究原因,提出初审意见,报请科研设备处批准后,可办理销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