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6]77号)要求,学校医学教育研究所将组织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我校2015年度立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1)进行中期检查。
二、所有的项目负责人都应认真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2份,《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一式1份,并于6月21日前报送医学教育研究所,同时发送电子版(邮箱:hyyxj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