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系)、党委(总支)、实验中心(室):
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海医课外教学活动”项目申报的通知》(海医教务[2021]11号)文件精神,经各单位积极申报、专家组审查,同意77个项目为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外教学活动”立项,具体名单见附件 1。
请相关单位参照“课外教学活动”经费使用原则(见附件 2),结合自身情况自行拟定时间开展,无专业限制的活动须在全校范围内实施。各个活动需要保存相关资料(学生反馈和总结),届时将对活动的预期效果和成果展示形式进行专项检查。
联系人:李红 66968561117561000@qq.com 经费使用咨询:洪昕 31350919
附件:1.mg4355线路检测官网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外教学活动”立项一览表 2.“课外教学活动”经费使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