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2-20 浏览次数:
1.负责学校地产、公用(教学、科研、行政办公)房产、住宅类房产的权属管理;2.建立公用房产、住宅类房产档案;3.健全并落实公用房产、住宅类房产管理制度;4.负责学校公用房屋资源的调配及借用、拆改的审核监督工作5.负责学校单身公寓及人才周转房管理;6.负责办理教工入职、离职房产相关手续;7.负责开具“住房证明”及协助校工会办理职工子女入学登记工作;8.负责办理承租房房本、承租房房租的收取以及承租房购买产权、置换、过户等相关工作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