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缺情况,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经学校党委决定,同意录用张杨杨来校工作,试用期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18日
监督部门及电话:
人事处:66893227
纪检监察处:66893743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专业
学历
职称
拟聘用二级单位
性质
岗位
1
张杨杨
女
32
体育教育训练学
硕士
高级教练
体育部
录用
专任教师
人 事 处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