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缺情况,我处与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对2017年硕士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及岗位情况,经学校党委决定,同意聘用张思琪等21位同志来校工作,试用期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7月19日至7月27日
监督部门及电话:
人事处:66893139
纪检监察处:66893743
附件:公示名单
人事处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