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和部门:
现将海南省监委办公厅通知(琼监办[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精神和要求开展本单位、部门监察对象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认真阅读通知,准确把握通知精神和填报要求。
二、 以二级行政单位、部门为单元,填写《监察对象情况统计表》(附件一)和《潜在监察对象情况统计表》(附件二),其中纸质版由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部门公章。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监察对象,统一归口所在二级行政单位、部门统一统计填报。
三、 填报范围:所有在岗职工(含在编、聘用)。
四、 各二级单位、部门必须在5月11日(下周五)前将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送学院人事处吴燕科长。为保证统计对象个人信息安全,请各二级单位、部门刻录光盘报送,不得通过网络发送和U盘拷贝。
五、 各二级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填报工作,把好审核关,确保监察对象统计信息真实、准确。
六、 各二级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填报工作,把好审核关,确保监察对象统计信息真实、准确。如在审核抽查中发现监察对象填报信息虚假,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各单位、部门在填报中如遇到问题及时与学院纪检监察处联系。
联系人:吴燕(人事处) 联系电话:31352065
韦杰(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31350902
附件:(
附件)
中共mg4355线路检测官网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