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组人〔2011〕1号
关于遴选2011年
合作资助出国留学人选的通知
各院、部(系)、室(所、中心),各直属机构: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我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琼教外〔2011〕5号)精神,现就遴选2011年合作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我校有关教师进修的规定的专兼职教师均可报名。
二、推荐办法
(一)各单位应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本单位全体教师。
(二)遴选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具体步骤为: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单位领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推荐人选,并在单位内公布,同时报送组织人事部。组织人事部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报学校审定后再上报省教育厅。
(三)推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三、相关费用
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要求按照琼教外〔2011〕5号文规定执行,报名费和评审费由申请者个人自理。
四、资金管理
选派出国留学人员项目人选,所需费用按照《mg4355线路检测官网教职工外出学习及在职攻读学位管理规定》(海医学〔2007〕103号)和《mg4355线路检测官网关于合作自主出国留学人员项目有关事项补充的通知》(海医学〔2005〕30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在2011年4月19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同时向所在院系部提交申请材料;
(二)各部门在2011年3月18日前向组织人事部提交申请人的材料及推荐意见;
(三)学校在2011年4月4日前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厅。
六、其他事宜
经主管部门评审被录取人员在派出前,除按规定与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外,还必须与学校签订相应的协议书等事宜。相关文件及表格请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阅下载。
联系人:陈磊,联系电话:66893139。
附件: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我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从校园网下载)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