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高新技术项目、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琼科[2009]63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规定,现将2011年度省高新技术项目、产品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省高新技术项目、产品认定需符合《认定办法》中规定的条件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海南省高新技术项目认定申请表》或《海南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及申请表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三、初审和推荐
请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认真做好高新技术项目、产品认定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审查的内容包括:申报材料是否完整与真实、项目(产品)是否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高新技术项目(产品)条件、申报企业有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无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四、材料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
2、全部申报材料以《认定申请表》作为封面按顺序装订成册(请不要使用文件夹装订)。
五、其他事项
1、《认定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海南省高新技术项目认定申请表》或《海南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从海南科技在线(http://hnkjonline.net)通知公告栏下载;
2、各项目申请人请于5月20日前,按每个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和申报材料电子版报至mg4355线路检测官网科研部。
附:1、《海南省高新技术项目、产品认定暂行办法》
2、《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3、《海南省高新技术项目认定申请表》
4、《海南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5、《海南省高新技术项目(产品)汇总表》
mg4355线路检测官网科研部
201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