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12号)要求,今年将继续开展“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申报时间及办法
符合申报条件者,请抓紧时间,申报材料请务必于2012年2月9日前报送至科研部,过期不予受理。
(一)申请人填写《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一式五份,表格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下载,网址:http://www.mohrss.gov.cn);
(二)入选今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项目,将一次性获得50万元或2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