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对照检查阶段将在7~9月进行。但鉴于我校实际,本阶段的工作穿插于学习教育阶段,从2012年6月26日起至2012年7月10日,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征求意见分三个层面:学校领导班子及个人、其他部门(单位)及副处以上干部,本部门及本部门副处以上干部的的意见。
学校开设征求意见信箱:纪检监察信箱;举报信箱jj66893743@163.com ,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尽可能提供具体线索。
各部门、各单位于2012年7月10日前,将征求到的涉及学校领导班子及个人、其他部门(单位)及副处以上干部的意见,书面及电子版上送学校整治办(纪检监察审计室,行政楼313房)朱敏同志。涉及本部门及本部门干部的意见随整改方案一并上送。
整治办将意见汇总分类后,于2012年8月1日前反馈给相关部门及人员。
整治办(代章)
201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