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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项目的通知

2012-06-27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2-06-27

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为做好201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新材料、信息技术、药物研发、遗传育种、香料饮料、设施农业等具有海南特色、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带动力强的新技术和新成果及其配套集成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

二、申报要求

1已正式批准设立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项目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符合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研发方向,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3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2-3年;

4、已承担专项项目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项目未验收前不能再申报本年度项目;

5、本年度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只能申请1个项目;

6、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申请专项项目时,其依托单位匹配资金与申请专项资金比例不低于31

7、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项目经费以单位自筹为主,申报项目额度在20万元左右。

三、在线申报及流程

所有申报材料实行网上申报。各依托单位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ywgl.hnkjonline.net)在线填报。  

(一)注册帐号。登陆海南科技在线,点击在线申报,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必须且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

  (二)在线填写。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海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三)在线审核。本单位管理员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

(四)上报纸件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 申报书,按顺序装订《海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三)申报书中未签字、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四)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710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纸件及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711日上午930,由于当天上午就要完成全部盖章工作,故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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