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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有关奖励项目统计的通知

2014-09-01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4-09-01

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系)、室(中心),各直属机构:

为配合今年教师节活动,结合《mg4355线路检测官网奖励办法》(海医〔2014〕17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颁布,及时落实相关奖励。现就做好有关奖励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1.时限及范围:获奖时限在2012年6月30日至2014年6月30日之间,且为《奖励办法》所明确的奖项。期间已被学院奖励者不再做统计。

2.统计分工:科研成果奖、发明专利奖、科研相关项目奖(包括学科、专科、实验室建设)、科研论文奖、学术著作(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专著)奖由科研部进行统计;本科教学工程奖、教材奖、教学相关竞赛奖、教学(招生)相关荣誉奖由由教务部进行统计;教学成果奖、教学论文奖由医学教育研究所进行统计;学工队伍相关竞赛奖及相关荣誉奖,由学工部进行统计;学生相关竞赛奖、共青团相关荣誉奖由团委进行统计;行政相关荣誉奖由组织人事部进行统计。

3.申请要求:个人或团队(单位)凭获奖证书、文件等原件及复印证(所在单位在复印件反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由部门单位按奖项类别分别汇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相关职能部门,职能单位审核时留存复印件备查。

4.各相关职能部门于9月5日前将收集的奖项统计报送组织人事部。

奖项统计工作要做到客观真实、公开透明,所统计获奖项类目、项数、人员等均须有理有据;组织人事部要做好终审核实及公示工作。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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