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海南省肿瘤发生与干预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 申请进入本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的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海南省肿瘤发生与干预重点实验室管理条例》,并认真执行。
1、遵守本实验室的规章制度,要保持实验室的“净”和“静”。
3、听从本实验室安排,经过培训,掌握仪器操作流程,方可使用仪器;
4、不得随意挪动、使用其它未获准使用的仪器;仪器使用完毕后,请如实填写仪器使用记录。
5、注意“用水、用电、用火”的安全,离开实验室,务必关好门窗及水电。
6、申请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不能随意更替,如果人员更换,必须重新申请。
7、仪器使用中出现问题,请及时与负责该仪器的工作人员联系,并与之现场确认。
8、实验耗材及专用试剂请自备自管;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的耗材、试剂及物品。
我保证已仔细阅读和完全接受科研(教学)实验室使用守则,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若获批准,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实验室所有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申请时的使用目的和范围进行应用,不将实验器皿等转给他人或挪作他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