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关于2012年度医学科研重点课题招标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各有关单位:
科研部
2012年11月21日
根据《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医学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琼卫科教〔2012〕17号)文件精神,2012年度医学科研重点课题采取招标制度。经各专业委员会及省内外专家推荐,结合我省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需求,确定“经导管射频消融治疗心房颤动的前瞻性临床应用研究”等10项课题作为2012年度医学科研重点课题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
本次医学科研重点课题招标选题范围请参阅《2012年度海南省医学科研重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招标资助研究项目条件如下:
(一)项目研究设计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有较好的应用前景,有利于促进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二)研究结果在工作实践中可以直接应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
(三)研究思路新颖、理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二、研究年限
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三、研究经费
省财政资助每个项目10万元。
四、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
在我省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代表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可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
1.课题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是课题承担单位的在职职工,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课题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部级在研课题1项及以上的;或承担省卫生厅及以上级别课题,其研究期限已满,未完成且未获批准延期的,均不得申报。
五、招标要求
(一)各单位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通知精神和专科优势,选择适当的课题,认真做好课题设计,提高中标率。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且对项目负责人的申报资格负责。
(三)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研究条件和资金匹配能力(配套比例不低于2:1),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等科研活动条件。
(四)鼓励跨部门、跨单位的优化组合与联合投标;联合申报的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项目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课题合作单位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五)我厅及以上部门核准的重点学科、扶持学科、重点专科申报的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六)各市县卫生局和主管部门要遵循“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原则,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好中取优,确保质量。
六、招标程序
(一)申报材料统一按省卫生厅科研项目程序申报,由课题申请者认真填报《海南省医学科研重点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
(二)《课题申报书》一式八份,每份各装一个资料袋。资料袋封面贴《海南省重点医学科研课题申报登记、审查表》(见附件3),材料送交省卫生厅科教处,电子版汇总表发至邮箱hnwstkjc@163.com。
(三)申报材料于2012年12月3日上午10:00前海医附院科教科,逾期或手续不全者概不受理。
(四)招标时间安排:
11月21日,下发招标指南;
12月5-10日,专家审核,每项课题确定三个申报单位;
12月11-12日,现场竞标。请各单位提前准备现场答辩课件(10分钟)。
附件:
1.2012年度海南省医学科研重点课题申报指南
2.( )年度海南省医学科研重点课题申报书
3.海南省医学科研重点课题申报登记、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