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21-2022第二学期教学低值材料申购计划开始申报了,请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计划的申报工作,分别以纸质表格和电子文档形式于2021年11月12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黄育雁;手机:13876957685;电话:66893816 ;邮箱:405832661@QQ.com ,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计划填报须知:
1、 本次低值材料申购计划原则上不许指定产品的品牌或生产厂家,除非实验有特殊的要求。申购计划共分五大类:第一类为普通教学实验耗材申购计划,第二类为研究生教学实验耗材申购计划,第三类为中药材(饮品和非饮品)、标本申购计划:第四类为西药品申购计划:第五类为危险化学试剂、易制毒化学药品、一二类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申购计划:第一类、第三类、第四类申购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院、系、处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国资处审批;第二类研究生教学实验耗材申购表,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院、系、处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国资处审批:第五类申购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院、系、处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研究生处)、保卫处、国资处审批。
2、 日用百货、保洁用品、生活用品、食品、饮料未列入本次申报范围,因教学工作需要使用这类材料的单位,可在使用前二周,向所在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国资处审报,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3、各部门要按照计划表上的每一项要求认真填写,力求完整、准确。尤其对国家管制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一二类精神和麻醉药品)和危险化学试剂(易制毒化学试剂、易制爆化学试剂)要认真按照实验项目和要求,严格控制使用量,严禁超量申报,以降低储存风险。
4、各部门领导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力求节约,保证所报送的材料全部用于学生教学实验,不许作为其它的用途(如科研等),一经发现虚报者,我们将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5、由于时间的关系,通常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招标工作,凡逾期未申报,将不予批办。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