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寒假仪器设备及家具维修计划的通知
各院、部(系)、室(中心),各直属机构:
为了不影响2018年春季开学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我处在寒假期间将对受损的仪器设备及家具等进行全面维修,请各部门认真做好维修计划,并于2018年1月3日(星期三)前分别以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国资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何馨;邮箱:654908255@qq.com。
一些不影响教学、科研等活动的小维修可以按照常规维修程序在放假前完成维修,无需列入寒假维修计划。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