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24年4月30日上午,在笃行楼117会议室组织召开学院2024年党纪党规学习教育第三次读书班,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纪委委员、三级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敏主持。
会议第一项,学习并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党委委员杨晓君领学并解读《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她强调,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党政办副主任陈燕领学并解读《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130-140条,她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朱敏领学并讲解《条例》第十章第141-149条,她强调,工作纪律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院长刘笑然领学并解读《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他谈到,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党委委员于法标领学并解读了《条例》附则。
会议第二项,学习并解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张伟领学《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三章巡视对象及内容,团委书记李子欣领学第四章工作程序、方式和权限第21-25条,党政办副主任张大智领学第四章工作程序、方式和权限第26-31条。
领学结束后,读书班成员还就学习内容围绕各自分管领域、岗位职责展开研讨,深刻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本次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