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办〔2017〕13号
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暑假前和暑假期间安全稳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系)、室(中心、所),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暑假前和暑假期间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平安、愉快、健康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切实抓好暑假前及暑假期间安全稳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mg4355线路检测官网院长办公室关于2017年暑假放假的通知》(海医学办[2017]8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校园安全和谐稳定工作
各二级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责任制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在暑假前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活动,集中对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图书馆、食堂、实验室、教室、工地等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各二级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特点,认真分析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安全防范对策,细化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和谐、师生平安。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各二级院系要在放假前对广大师生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强化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特别是针对学生大量返乡和学校人员密集等实际,深入查找提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隐患问题整改治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重点加强五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一是防溺水安全教育。重点强化游泳常识和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到危险水域游泳,坚决避免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导致的溺水事故发生。二是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师生暑期离校返家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师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车 等不安全车辆,保障乘车安全。暑期外出要时刻注意外出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禁止无证驾驶摩托车。三是加强汛期安全教育。要运用多种载体向师生宣传台风,雷击,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的特点和预防知识,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区域玩耍逗留,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尽量留在家中或其它安全场所。四是加强学生防人身侵害和防受骗教育,要切实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学生要注意暑期往返学校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等。五是要做好食品安全宣教育。普及群体性聚餐的科学饮食卫生知识,树立正确的饮食消费观念和防范意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突出重点,在暑假前全面排查并利用暑假期间集中整治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
国资处、基房处、后勤管理中心、保卫处、联合珠江物业公司在暑假前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围绕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对学生宿舍、校车、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储藏室、—危 险品仓库、工地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逐项检查,建立排查档案、做好排查记录,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治措施,立即组织整改,特别要利用好暑假时期集中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坚决防止发生校内重特大安全事故。对一时无法整治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同时将存在的问题和具体困难,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加强管理,确保假期学校各项工作平稳开展
一是加强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学生处联合各二级院系部要摸清假期留校学生人数,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提醒学生注意留校期间安全,不在外留宿,外出结伴而行;学生处、后勤管理中心要对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作出妥善安排,加强服务管理。要加强对暑期学校食堂的管理,防止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强校园安保工作。保卫处、国资处、图书馆对重要财产,资料和设施要妥善保管并加强值班检查。保卫处联合珠江物业公司要加强暑期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治安案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要制定和完善各种突发情况处置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三是加强活动管理工作。学生处、团委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开展夏令营、参观考察、志愿者服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时,应按要求履行报备手续,并提前制定安全预案,明确责任,依法实施。四是加强校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房处要加强对校内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督,提醒承建单位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协助检查各种设施的安全状况。学校的建筑工地必须有警示标志,与校区完全隔离,实行全封闭管理。门卫对进入校区的施工车辆驾驶员要加强安全管理。
五、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事故信息
暑假期间,要切实做好值班护校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具体暑期值班安排由校办安排通知),严肃值班纪律,随时掌握学校、学生安全动态,如出现重要情况或发生突发事件等,在及时采取措施、快速果断处理的同时,要及时、如实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收到事故信息后,应第一时间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向上级报告事故初步情况,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
党委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