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mg4355线路检测官网办学自主权
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
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系)、室(中心),各直属机构: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对高校办学自主权落实情况开展调研通知》(琼教高〔2015〕59号)的要求,现决定对我院落实办学自主权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15年5月11~23日
二、调研内容
主要围绕学院在招生、学科专业设置、教育教学活动、内部机构设置与人事管理、科研开发和社会服务、学院财产经费管理使用、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开展,同时对相关联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进行调研。
三、调研机构
组长:黄元华
副组长: 李伟史济纯张伟
成员:牟忠林秦愉易西南冯武郭宇韩祥畴
符琬聆陈政宏吴建辉马志健王武钢
秘书组: 郭宇吴建辉王武钢
联系员: 王武钢(兼)
四、调研步骤
分为学院总结和教育厅调研两个阶段。
1.学院总结阶段(5月11~17日),结合学院实际,认真总结和梳理学院近年来落实办学自主权的情况,形成我校落实办学自主权的情况报告。各部门的总结须于15日前完成。
2.教育厅调研阶段(5月18日~23日),教育厅组成调研,召开部分高校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开展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
五、责任分工
1.制度建设自主权。通过修订章程等,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负责人:郭宇)
2.教学自主权。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教学活动、教材的选编、培养方案的制定等(负责人:马志建)
3.本科招生自主权。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规模、招生附加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等)、招生录取方式、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分省份专业招生计划、调节系科招生比例等(负责人:马志建)
4.研究生招生及教育自主权。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招生规模,严格招生政策,规范研究生招生;自主制订教育培养计划、遴选导师、开展教学(负责人:牟忠林)
5.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包括学科专业的设置与调整、学位授予的种类、学位授予的要求、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等(负责人:易西南、谢毅强)
6.科研开发和社会服务权。包括科研项目的申请、科研计划的制定、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校企合作及技术成果转让、科研经费的分配与使用、开展社会服务等(负责人:易西南、谢毅强)
7.国际交流合作权。包括行政领导出国访问或考察、教职工和学生出国学习、开展留学生教育、联合培养学生、聘请外教来校访问和讲学等(负责人:王华民、吴建辉)
8.干部工作自主权。内设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坚持党管干部,按照干部任用的有关规定,抓好干部的任用和管理(负责人:张伟)
9.人事自主权。员工的职称评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人员招聘、人事编制等。(负责人:秦愉)
10.财务管理使用自主权。包括人员经费拨款的管理和使用、公用经费拨款的管理和使用、资产使用与管理、专项经费拨款的管理和使用、受捐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及体系建设等。(负责人:李伟)
11.基建物资自主权。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开展学院基本建设情况,教学科研实备的自主采购和管理情况。(负责:韩祥畴)
12.教职员工权益的保障。包括教职代会制度的实施,保障员工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创建业主委员会的做法等(负责人:陈政宏)
13.学生自主学习和自主管理权。包括学生自主学习模式建设、自主学习激励制定、保证自习场所充足情况;一种精神、两种能力的培养、学生参与学院、班级等管理情况;指导、完善和规范社团建设等(负责人:冯武、符琬聆)
六、具体要求
1.充分认识开展调研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调研工作的责任意识。此次调研旨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教育厅牵头组织的相关调研活动,摸清我院落实办学自主权的情况,为加快推进我院依法自主办学,争取上级部门及社会各界更多的支持、推动学院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总结和梳理学院近年来落实办学自主权的情况,包括学院落实办学自主权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落实办学自主权的意见和建议等,材料要求内容要详实、实事求是、有依有据。对成绩、问题和建议要用事实说话,运用事例、数据要准确;对问题和建议要观点明晰、理由充分、有政策依据。
3.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各相关部门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务必请于2015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稿和纸质稿报送学院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王武钢 电话:13807652811电子邮箱:wwg78888@126.com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