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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制度】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程序

发布日期:2016-05-04   来源:   点击量:

一、入党积极分子

1、递交入党申请书(提交至少半年以上);

2、参加党校培训,成绩合格并获党校结业证。

二、重点考察对象

1、成为积极分子后(大一第二学期开始);

2、由团支部推荐、团总支审核确定为推优分子;

3、考核期至少九个月(视情况而定),条件:考核期间无补考记录,必须获得院级以上奖励;献血者优先(附献血证);

4、经考核拟定为重点考查对象者,应品学兼优、思想表现好、工作突出;经群众谈话意见(至少三人)、支部书记谈话及小组讨论通过者,确定其入党培养对象身份;

5、谈话通过后,公示至少三天,无异议者,确定重点考察对象身份,填写“入党重点对象考察写实簿”;

6、发外调公函。

三、预备党员

1、考察期期间(至少一年),符合条件:获一等或二等奖学金、三好学生或三好学生标兵称号;该学年度智育分75分以上,德育分85分以上;献血者优先(附献血证);品学兼优、思想表现好、工作突出;经支部讨论通过报送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考核通过者,吸收为预备党员;

2、必备材料:入党申请书;一篇本人自传;一篇个人优缺点;党课结业证复印件;外调回函;推优表;入党重点对象考察写实簿;从确定入党培养对象身份后一年内每季度交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或思想汇报,至发展预备党员时至少四篇;

3、以上级党组织下文为准,参加宣誓仪式,确定预备党员身份;

4、填写“中共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薄”和“入党志愿书”。

四、正式党员

1、条件:考核满一年,无违纪违规、无补考记录者,递交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

2、必备材料:除预备党员材料外,含“中共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薄”和“入党志愿书”及从确定预备党员身份后一年内每季度交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或思想汇报,至转为正式党员时共四篇;

3、一年考察期内,品学兼优、思想表现好、工作突出、无重大思想问题且经支部讨论会表决通过者,报送上级党组织,以上级党组织下文为准,确定转为中共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