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费室实行六天工作制(试行)的通知
各院、部(系),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服务师生员工,方便缴费,践行学校整治“庸懒散贪”行动,解决师生员工与收费室“上课上班、下课下班”的缴费时间错位矛盾,我中心将收费室原来的五天工作制调整为六天工作制(周六也照常上班)。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收费室工作天数,由原来的五天工作制调整为六天工作制,周六照常上班(寒、暑假除外),以方便师生员工利用空闲时间缴费。
二、特别提醒
收费室收费以“刷卡为主,现金为辅”,为了资金安全,建议师生员工选择刷卡缴费。
三、实施时间
收费室六天工作制自2012年1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暂定一年。
财务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