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学〔2007〕21号
关于印发mg4355线路检测官网
财务开支管理审批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院、部、系、室(中心),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财经秩序,防范财经风险,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根据“官塘会议”有关精神,制定了《mg4355线路检测官网财务开支管理审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mg4355线路检测官网财务开支管理审批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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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发送:学院领导。
mg4355线路检测官网院长办公室2007年3月22日印发
(共印5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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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mg4355线路检测官网财务开支管理审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财经秩序,防范财经风险,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促进事业发展,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院教学、教辅、机关单位、后勤总公司。后勤总公司实行费用包干的,可另行规定。学院下属独立核算的附属医院、资产经营公司另作相关规定。
第三条财务开支审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把关、逐级报批、权责结合”的管理办法,各环节的审签人、审批人对所签批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等负全责,出现问题实行追踪问责制度。
第四条财务开支坚持勤俭办学方针,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节约效益”原则,严格执行预算,未经预算调整程序,不得擅自改变经费用途或超预算审批。
第五条本规定的“财务开支”是指学院开展教学、科研、基本建设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具体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研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以及往来款项结付。
“非经常性的开支”是指教学、科研、基建、行政等工作非经常发生,未明确开支标准和范围的,预算安排之外的经济活动开支。
第六条为加強财务开支管理,针对学校资金使用性质和管理特点,试行以下几项制度:
(一) 费用开支实行定额管理制度。依据年初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年度预算支出指标,对“日常公用支出”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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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解到二级单位,逐步推行费用开支定额管理制度,超支不报,节余留用,打破“大锅饭”,发挥二级单位的监管作用。
(二) 大额资金使用实行计划和汇报制度。除正常经费外,政府争取、合作引进或银行贷款所取得的大额资金,由财务管理中心编制使用开支计划,报院长办公会,必要时报党委会通过后执行。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向院长办公会、学院财经领导小组做一次学院财务状况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并提交由总会计师签署的报告备案。
(三) 重大开支项目实行上会和会签制度。
1、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经济合作,15万元以上的非经常性事业开支,由学院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备案;
2、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投资、经济合作,5-15万元的非经常性事业开支,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备案;
3、5万元以下的非经常性事业开支,实行总额控制,由院长审批,并每半年由财管中心向院长办公会汇报,由院长在汇报材料上签署,总会计师附签,归档保存;
4、凡重大项目需要会签的,按《mg4355线路检测官网重大项目会签制度(试行)》(海医[2006]38号文)的规定执行。
(四)较大开支项目实行跟踪问效制度。每年选择抽查3-5个开支较大的部门经费、设备图书购置、房屋设备维修等项目,由审计室、财务管理中心及相关部门组成小组,进行事后审核和绩效评估,向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汇报,必要时视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对项目责任人进行适当奖惩。
第七条财务开支审批程序。
(一)一般通用程序为:
经办人发票签字或用款事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审签的,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审签)→分管院领导签批→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总会计师签字→院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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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工资津贴支出、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科研专项支出等有文件或政策统一规定的,按规定的要求程序审批。
(三)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与审批,按《mg4355线路检测官网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海医学[2007]7号文)的规定执行。
(四)后勤总公司实行经费包干后,经费开支统一由公司负责人在包干指标范围内负责审签,分管院领导签批,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总会计师签字,1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报院长审批。
第八条财务开支审批权限。
部门负责人在预算指标范围内审签;
分管院领导按《海南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招待费、差旅费等单项文件规定的权限审批;
预算内的1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由总会计师审批;预算外的和预算内的1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由院长审批。
项目投资、经济合作及非经常性事业开支,按本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审批。
根据学院发展规模和市场经济发展变化,按照“财力集中、财权下放”的观念,适当时对院长、分管院领导、总会计师、部门负责人的审批权限,再作详细的分类规定,另文下发执行。
第九条财务开支报账规定。
(一) 对收据、发票等报销凭据的要求:根据会计制度规定,报销各项费用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发票必须同时具有税务专用章和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各单位内部使用的收据不能作为报销的依据。报销凭据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报销凭据有权拒绝;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审批手续不完整的报销凭据有权退回;对有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国库集中支付政策,或手续不齐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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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受理。
(二) 一次购买大批同类产品,在发票上不能逐一标明的,可由售货单位另付清单,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购买实物的报销凭据还必须有验收人或使用人或证明人签字。购置固定资产,需要办理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手续。
(三) 报销招待费时,要注明招待理由或原因。
(四) 按规定需要审计的报销业务,要经审计室审计后才能报销。
(五) 按财政部颁布的现金管理制度规定,单笔报销凭据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要采用转帐支票或汇款方式支付。
(六)发票或收据遗失后,必须到出票单位复印原发票(收据)存根或记帐联,并加盖出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经审批后才能作为报销的依据。
(七) 教职工加班,以调休为主,原则上不报领加班工资,特殊情况无法调休的,需经分管院领导严格审批,才能报领加班工资。
(八) 当年取得的报销凭据(以凭据上的日期为准),原则上在当年报销,当年第四季度取得的报销凭据,可延长至次年3月底报帐。
第十条财务开支审批责任。
财务开支审批要按照审批程序逐级报批,分级管理。各级审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各项财经法规,按照规定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行使审批权。
如有违反规定造成失职的,实行追踪问责制。区别情节轻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