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财政一体化系统关闭时间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我校业务办理时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款核销时间
请各位老师自行登录“海南医学院”官网—“智慧校园”—“财务系统”模块进入“mg4355线路检测官网财务系统”网页端—“借还款业务”—“我的借款”模块查询借款。各借款人请于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核销手续,超过90天未核销的借款且无正当理由的,暂停其报账业务,并扣发借款人个人工资。
二、到账认领和报销发票时间
请各位老师于12月20日前办理到账认领和发票核销,12月20日后停止办理到账认领业务。2023年发生的所有费用原则上跨年票据将不予报销;如确因实际情况无法报销的,最迟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报销。
三、收入上缴时间
涉及学费住宿费非税收入和资产处置等收入上缴业务的单位,请在2023年12月20日前(含20日)及时办理上缴手续。
四、报销单据交单时间
1.所有报销业务于2023年12月24日截止交单;单据因审核不通过被驳回或因账号、收款单位等信息有误被银行退回的,请按照要求修改完善后,于收到退单信息1天内重新提交至财务处办理。
2.为加快经费执行进度,凡申请了2023年科研启动经费预算的项目且未完成资金支付的,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3年12月24日以前,及时在云杰报账系统完成报销单据提交;超过该时限未能报账的,项目剩余资金将被收回。
五、其他事项
2024年1月8日起启动报账业务网上签批流程。
财务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