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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火灾小常识
发布时间:2011-07-02   发布者:保卫部    浏览次数:

1、不乱接电源,不乱拉电线,不超负荷用电。

2、不乱扔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和用灯泡取暖,不在寝室内点蜡烛看书。

3、不在建筑物内和易燃易爆物品旁焚烧杂物,不随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办公场所、公共场所、宿舍内擅自使用煤炉、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罐、电炉、热得快及其它电器升温设备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

4、不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擅自使用明火,不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将氧气、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混放在一起。

5、不挪用和损失消防器材,不堵塞消防通道,不违章搭建和违章施工。

6、安全使用取暖电器,下班时关闭电源及煤气。

7、一旦发现火灾,立即一边打电话“119”或校内电话31350920、66984123报警,一边用水或灭火机将初始火源及时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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